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