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05-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