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四十一条

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 第四十一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
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推行以菜单式装修等方式一次装修到位,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全装修成品住房使用的装修材料,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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