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章 航道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 第二章 航道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航道规划是航道建设、保护和管理的依据。
编制航道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流域综合规划。
其他涉及航道的专项规划,应当与航道规划相互衔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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