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诊疗场所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栏,提供艾滋病防治资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