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加强农村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演出艾滋病防治节目和播放宣传教育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