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贸易计量

第三十条

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章 贸易计量 第三十条 房地产交易中的面积测量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用于面积测量的计量器具应当经强制检定合格,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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