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第四条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第四条 钱塘江河道管理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合理利用。钱塘江河道实行流域统一管理与区域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