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

第十六条

浙江省高新技术促进条例 第十六条 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高新技术企业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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