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四章 利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四章 利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但经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监测、生态修复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开展的其他活动除外。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