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三章 生态与资源保护 第二十三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三章 生态与资源保护 第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作为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依法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的自然资源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划清权属边界,实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