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三章 生态与资源保护
第二十二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三章 生态与资源保护 第二十二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自然资源实行统一管理。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通过征收、赎买、租赁、置换、地役权合同、合作协议等方式,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