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 未分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国家机关、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