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