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科学技术进步及其产业化

第八条

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科学技术进步及其产业化 第八条 加强本省同省外、境外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适用技术。鼓励省外、境外组织和个人来我省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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