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科学技术进步及其产业化

第十七条

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科学技术进步及其产业化 第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在申请贷款、申报项目、科学技术成果评定、科技人员技术职务评聘、进出口贸易、参与国际合作等方面,享有与国有科技企业的同等待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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