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 第四十六条 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措施 第四十六条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开放实验室,为省内外单位和科技人员无偿或者有偿提供实验、研究条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