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积极吸引民间、海外资金支持科学技术进步事业,资助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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