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农产品经营

第三十条

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农产品经营 第三十条 畜禽及其产品、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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