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二十五条

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种子生产经营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本省种植、生产、加工或者经营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禁止为种植者提供未经批准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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