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品种审定、登记和推广 第二十条 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品种审定、登记和推广 第二十条 经审定、引种备案、登记和认定的品种名称,不得在生产、销售、推广过程中擅自更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