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品种审定、登记和推广

第十五条

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品种审定、登记和推广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境外种质资源相关机构的合作,开展信息与技术交流,加大优异种质资源引进和交换力度,加快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 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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