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 第七条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基本权益保护 第七条 华侨依法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各级侨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供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可以邀请华侨列席会议。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