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

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服务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 华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协商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二)向侨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投诉; (三)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 (四)申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困难的华侨可以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获得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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