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三条
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三条 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进行投票。 设置流动票箱应当配备二名以上监票人、二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者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 监票人、选举工作人员不得围观选民填写选票,不得代投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