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九条

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未分类 第八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九条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在每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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