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预 防

第七条

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预 防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反走私省际交流合作和跨境交流合作机制,实现区域间反走私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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