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明沟、暗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等。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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