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 第三十条 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经常观测、检查城市桥涵设施质量变化情况,积累资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桥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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