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城市道路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被挖掘的道路沟槽回填时,施工单位应当分层夯实,符合土基密实度和沟槽回填标高等技术标准,不得将混有杂物或不能达到密实度标准的土质回填沟槽。路面修补必须采用与原路面种类和标号都相同的材料,标高必须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