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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