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 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单位发放。 任何单位不得克扣、挤占和挪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