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收不抵支时,由财政给予补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