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条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按规定预拨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费用,暂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账户,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计息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得利息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