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大数据应用与产业促进 第三十三条 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大数据应用与产业促进 第三十三条 推动大数据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