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