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海南省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 未分类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干部职工退休制度,不得作出歧视妇女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