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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