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未分类

第十六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 未分类 第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电信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或者其他气象讯息,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台站名称。\ 播发单位利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信息从事经营活动获得收益的,应当提取一部分用于发展气象事业。具体比例由气象预报制作单位与播发单位约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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