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000元罚款。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2000元罚款。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