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货运机动车载运易遗洒、飘散的载运物,应当采用密封车厢或者采用其他措施封盖严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