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未分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在法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收取任何费用。 禁止任何国家机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禁止将罚款数额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拨付经费挂钩,禁止以罚款数额作为交通安全管理考核的标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