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条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未分类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必须遵守《集会游行示威法》和本办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