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政府投资审计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政府投资审计 第二十九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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