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问题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