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执收单位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核定预算予以拨付,不与执收的政府非税收入挂钩。 政府非税收入有法定专项用途的,应当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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