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申办条件和程序 第十七条 海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申办条件和程序 第十七条 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证照,使用国家或者本省统一制发的范本。 禁止伪造、涂改和出租、出借、转让文化经营许可证。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