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 第三十七条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 第三十七条 共享交通工具运营单位应当科学合理投放运营车辆,加强车辆的日常养护和停放管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及时对故障、报废车辆进行清理更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监督承租人依法使用、停放车辆,维护交通出行秩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