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个人自律、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构建政府组织、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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