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 第二十九条 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 第二十九条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和手机客户端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倡导文明理念,弘扬良好社会风尚,监督不文明行为,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